7.1 车间润滑工应根据润滑卡片的实际消耗情况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交车间润滑技术员或主管设备技术员,以作编制润滑油脂消耗计划的依据。
7.2 润滑技术或主管设备技术员根据换油周期与消耗定额及每年实际消耗数字,编制出本车间年、季度的润滑油脂申请计划交设备科审查汇总,报供应科按期供应。
7.3 各车间的月份需用润滑油计划,由车间润滑技术员或设备技术员根据年、季的申请计划和上月实际消耗数字进行编制,经车间主管负责人同意后,向能源科领用。
7.4 供应科根据润滑油申请计划,向石油公司申请,新油到厂后由能源科取样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发给车间使用。
7.5 各车间各类设备的润滑油脂消耗定额,由各车间的润滑技术员和车间主管设备技术员会同设备科根据设备复查系数和本厂实际情况共同编制。
8.废油的回收及再生管理
8.1 润滑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机械磨损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会逐渐变质,主要是粘度增大、闪点降低、酸质、胶质增多和渗人杂质而造成油脂老化变质,成为废油,能源科应负责组织回收进行再生。
8.2 各车间在清洗换油时,应将旧油和废油送往能源科进行回收。
8.3 废油回收率,一般应达到新油消耗量的30%-40%。
8.4 废油回收及再生工作应严格按下列要求进行:
8.4.1 同一品种,不同牌号的废油应收集在一个桶内。
8.4.2 特别脏的和不太脏的或混有冷却液的废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8.4.3 车间维修用于洗涤的废油及其他废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8.4.4 高级的废润滑油和一般用的废机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8.4.5 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人油内。
8.4.6 油桶应有明显的标识,仅作储存废油专用,不应存放其他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