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为规范我厂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备品备件既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又经济合理地储备,减少积压和浪费,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结合本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化电厂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电力工业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参考定额》
总厂《物资管理标准》
《大化水力发电总厂物资采购验收制度》
3 职责
3.1 生产设备事故备品备件以及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生技部、检修公司、供应部门等生产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生技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备品备件计划采购的审批,负责事故备品备件领用的审批,负责淘汰失效事故备品备件处置的审批。
3.3 生技部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组织和审核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备品备件过程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3.4 供应部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订货和加工,负责事故备品备件的科学储备、保管及发放工作。
3.5 检修公司负责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计划及到货验收工作,负责机组年度检修备品备件的领用及科学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