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程序
3.1.1招标分三个阶段:招标前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签订合同阶段。
3.1.2招标前准备阶段
当主要设备具备招标条件后,由供应部向公司领导提出招标申请,经批准后提出具体设备招标计划。
3.1.3招标实施阶段
3.1.3.1组织机构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发标前,对所有的推荐单位的业绩、资质、资信等各方案进行审查,最终向招标管理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入围单位名单。
投标人资格审查小组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在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领导小组、商务组、技术组、监标组、会务组组成。评标委员会与开标前,由招标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
评标成员
评标技术组、商务组组成人员由设计单位及外聘专家组成;监标组由审计部人员组成;会务组由供应部与行政部人员组成。
评标技术组组长、商务组组长均由相关专业人员担任。
技术组
根据标的的不同,在招标时可按专业设不同的专业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整理填写技术参数对比表、差异表、供货范围对比表、进口部(套)件清单等。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澄清。负责技术评标,编写技术评标报告。在签订合同阶段,技术组负责技术协议的谈判及形成工作,与中标厂商签订技术协议。参加技术评标的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参加技术评分的专家不得少于5人,重要设备以7人为宜。
商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审阅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书面提出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的有关商务问题并进行澄清。分析并整理汇总投标人报价,计算出评标价(含分项报价),并按此提出投标人排序,编写商务评标报告。在签订合同阶段,商务组负责商务合同的谈判。
监标组
负责招标期间的监标工作,接收投标单位的举报和投诉,制止招标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
会务组
会务组具体组织安排评标和合同谈判工作,负责招标工作中各种投标、评标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管理,各种会议文件(如会议安排、通知等)的编写、打印、校对、复印、出版,整理有关会议纪要(如果需要时),负责会议对外联络工作。并负责招标期间的接待、食宿、交通等工作。
3.1.3.2招标文件
技术标书由相应的专业管理部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商务标书由供应部编制。
招标文件的评审
招标文件由相应专业管理部、供应部、设计单位进行评审,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售。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评审后的招标文件,由供应部统一印刷出版。
3.1.3.3邀请投标厂商名单的确定
项目部、相应的专业管理部、各部门公开推荐,建立初步的供应商名录。
供应部、相应的专业管理部从供应商名录中选择、推荐,由供应部填写《推荐投标厂商一览表》,经投标人资格评审小组按照《招标入围单位审查办法》进行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批。
特殊或垄断技术设备的邀请厂商不应低于三家,大型设备邀请厂商不应低于五家,一般设备或材料邀请厂商不应低于四家。
3.1.3.4发投标邀请书
由供应部向被邀请投标厂商发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包括: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3)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范围简述;
(4)发标时间和地点;
(5)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和澄清方式;
(6)截标日期;
(7)投标时间和地点;
(8)开标时间和地点;
(9)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3.1.3.5发售标书
供应部向确定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1.3.6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采用书面形式答疑。投标人需要招标方澄清和解释的问题,应在截标日10日之前提出,答疑工作应在截标日5日之前完成,答疑时应向所有的投标人发放书面的答疑文件。
3.1.3.7截标与标底
截标与投标原则上安排在同时进行,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在截标时间后提交的招标文件不被认可。
所有设备招标不设标底。
3.1.3.8开标
按招标日程安排开标日期,与截标日期一致,并对投标人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形成《开标记录表》。
投标文件分技术标、商务标及价格标,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正本保存备查,评标采用副本。
3.1.3.9评标程序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含澄清资料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技术组和商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阅读,整理填写有关表格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的问题。
澄清
各组依据提出的澄清问题,按澄清顺序,与各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澄清文件(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文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商务澄清须规定最终递交的时间,并要求投标人必须密封后在规定时间前送交到商务组,迟于规定时间的商务澄清将不予接受。
开澄清价
商务组在规定的时间截止时,对所有的投标人的商务澄清统一开封。
评标(评标细则根据设备不同另附)
商务、技术分别评标。
综合排序
根据技术组和商务组的评标结果,由领导小组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并对被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后定标。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技术组、商务组负责编写技术和商务评标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负责编写综合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差异表、投标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推荐意见。技术和商务评标报告由各组参加评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综合评标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定标
根据招标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定标,书面通知投标人。
发中标通知书
定标后,由供应部向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4签订合同
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签订有关技术和商务合同,合同内容不得与中标状态有实质性改变。
3.1.5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退还中标人和落标人。
3.2.1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2.2在定标结果被批复前,对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密。
3.2.3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3.2.4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3.2.5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得将投标文件及有关材料带出评标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在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3.2.6.如有违反上述规定,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煤矿设备招(议)标管理办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