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的监理
1、 原材料的监理
在加工工业中,一般把来自采掘工业和农业的劳动对象称为原料,把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称为材料,二者合称为原材料。原材料从属性来说又可分为:金属原材料和非金属原材料。
1) 对大宗原材料的监理
大宗原材料是指有一定数量、一定批量的原材料,如有一定批量的型钢、板材、各种管材;供浇注用的铁锭、铝锭、铅锭、锡锭;供焊接用的各类焊丝、焊条等。对达到什么量才称为大宗,要根据项目的情况来定,所以,在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时应予以明确。监理内容主要是审查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书或理化试验报告等。这里特别要注意,材料上的挂标签上面的炉批号必须与质保书上的炉批号一致;如果一批原材料的数量特别大,金额又较大,应该要对生产厂进行实地考察后再验货。
2) 对主要关键零件加工用的原材料的监理
由于主要关键零件一般影响设备的主要性能,对材料要求比较高,并且一般都要进行热处理工序以提高它们的力学性能。所以,对化学成分、机械性能、无损检测的要求都比较高,数量虽然不多,但重要程度相当高。因此,必须件件实施监理。除了提供必要的原始质保书外,还要进行抽复验检查。
2、 外购件的监理
这里所说的外购件一般是指标准件、紧固件、轴承、五金配件、液压元件、气动元件、电器元器件、小电机、线缆、小型空压机、阀门等。
监理内容:主要是审查外购件的出厂合格证,有性能要求的要查看质保书或试验报告,对某些重要的性能可进行抽复验,有操作要求的要查看说明书是否齐全。特别要注意的是:发放许可证的产品一定要查看许可证编号,按规定要求必须在产品、包装、说明书上表明生产许可证的标记和编号。
3、 外协件的监理
外协件有全发包的外协件及工艺协作件之分。
1) 全发包的外协作监理
全发包的外协件相当于"来图加工”,即由主机厂或总包单位出图,协作单位编工艺,按图施工,对通用标准设备来说,这些厂大多是定点协作单位,只要进行进货验收就可以了。对于非标设备,一般均要先进行生产厂的选择,要选择加工条件,人员素质和生产技术管理较好的工厂。监理单位由审核总包单位编制的《协作加工合同协作书》和《质量验收条件》,对重要的外协件监理单位要参与总包单位外协检验员的验货工作。
2) 工艺协作件的监理
当主机厂没有某种工艺装备、或者自身的工艺装备精度或规格不能满足产品公益生产要求时,就要求对单项加工工序进行外协,如大型零件的锻压加工、超长超大零件的精加工、大型零件的热处理等。对于这些工艺协作加工,首要一点是审核工艺,其次是审核验收条件,对过程控制也至关重要,加工到关键尺寸或工序到最后一道工部时最好能会同总包单位一起进行现场监督。工序完成后,对精度、性能的检查是不可少的,应严格按照验收条件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发运到总包单位,进行进一步的加工和总装。